傷病給付

 

請 領 資 格

給 付 額 度

(1)普通傷病住院不能工作又未領得原有薪資且正在治療者,自第四天起得申請。

(1)年資未滿一年者給付月投保薪資的1/2,最高發給6個月為限。

(2)年資滿一年以上者最高給付12個月。

(2)職業傷病不能工作又未領得原有薪資且正在治療者自第四天起得申請。

不論年資第一年給付月投保薪資的70%,第二年百分之50%發給。 

 

<<應備文件>>

  1. 傷病給付申請書
  2. 診斷書
  3. 本人存摺封面影本

 

若為職災需另備以下文件

  1.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
  2. 勞保目擊者證明書
  3. 拜訪客戶發生事故說明書

 

了解更多:

勞保局傷病給付介紹

勞保局傷病給付查詢電話:(02)2396-1266轉2236

請先來電詢問,填寫事故致傷害證明書

凡從事保險相關業務等工作之本業勞工~竭誠歡迎您的加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