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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健保局重要訊息!!

2018-12-22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保險對象應以適法身分投保及覈實申報投保金額,健保署將定期執行相關查核作業,若需調整請於108年3月底前主動申報調整投保金額】。如有疑問請來電06-298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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